药品零售管理办法?
一、药品零售管理办法?
药品零售的管理办法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对药品零售行为的管理。以下是其中的几个方面:
1. 药品零售许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 保管药品:药品应在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条件下储存、保管,药品室应按照药品的性质设立,要逐项登记药品,并对其进行保管。
3. 药品销售:必须向购买药品的顾客提供让顾客明确了解的使用说明书或者有效药品标签。
4. 查验药品:药品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购买药品的顾客身份信息。
5. 废品处理:各药品零售机构应当自行处理废弃药品和包装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总之,药品零售管理办法的核心是保障顾客的用药安全,要求药品销售人员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种类、价格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地销售给顾客。
二、智慧零售是什么?
智慧零售指的是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感知消费习惯,预测消费趋势,引导生产制造,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智慧零售发展在于三大方面,一是要拥抱时代技术,创新零售业态,变革流通渠道;
二是要从B2C转向C2B,实现大数据牵引零售;
三是要运用社交化客服,实现个性服务和精准营销。
三、智慧新零售有什么特点?
对传统品牌商而言,利用新技术、新商业模式赋能传统零售,或许是打破增长瓶颈的办法。
打破增长瓶颈的本质,需要解决消费者、终端门店以及品牌商之间的问题,即消费者如何更方便、更快捷和更高效地享受服务或体验;门店如何更有效引流、导购员如何更实时卖货;品牌商如何更智能掌握数据,如何更精准布局营销,等等。
而米多云店小程序,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小程序+多种营销玩法”迅速扩大品牌商的辐射范围,直接与消费者建立良好的链接,让消费者能在线上清晰了解品牌以及商品的同时,也能快速找得到自己身边最近的体验门店,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体验。
四、腾讯智慧零售怎么入驻?
你好,这种情况你应该看一下他的商家入驻说明,然后根据相关的提示来进行入驻,希望可以帮到您
五、头选智慧零售怎么充?
要充头选智慧零售,首先需要注册并登录头选账号,然后选择充值方式,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银行卡支付等,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在付款成功后,系统会实时更新用户账户余额,可以在使用头选智慧零售时直接抵扣相应费用。建议提前了解头选智慧零售的使用规则和计费方式,以便更好地利用其为生意带来便利,提高销售效率和赢利能力。
六、衢州智慧新零售货柜哪里有?
衢州智慧新零售货柜可以在一些商场和超市里找到,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等。这些货柜不同于传统的货柜,通过智能化技术实现了自动售货、支付和库存管理等功能。
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刷卡等方式进行支付,同时可以获取商品信息和促销信息。
这种智慧新零售模式旨在提高消费者购买体验,同时也为商家提供了更便捷的销售方式和对销售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有利于企业决策和市场营销。
七、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办法?
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慧社会建设管理,全面加快 “放管服”改革工作,健康高效稳步推进智慧社会建设,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智慧城市体系架构和总体要求》《榆林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五新”战略加快实现“三大目标”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各行政单位以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信息化专项经费、政府融资出资建设或自筹资金的智慧社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智慧社会项目主要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包括全市智慧社会建设有关项目,以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维护运营、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第四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应符合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行业及本市规定的标准。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在“统一项目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资源共享、统一业务协同、统一数据开发” 的基础上,建立“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前置评审、投资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核拨款”的工作流程,统一纳入智慧社会建设和管理,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 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是全市智慧社会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智慧社会和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七条 发改、财政、保密、公安、国安等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智慧社会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是全市智慧社会的领导机构,负责智慧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法规、运营模式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九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智慧社会、信息化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智慧社会、电子政务、数据资源、信用体系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负责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前置评审、过程监督、工程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智慧社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
负责市大数据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 市大数据有限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全资国有企业,负责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授权的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市场运营、资本融资、统建代建、安全保障、运维服务,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高新技术转化、技术人才交流培养等业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 在市属各行政单位以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首席信息官。首席信息官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双重领导,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智慧社会项目,应向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和资金报告,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组织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前置评审,评审后,报市财政局按照有关程序安排资金。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未经评审立项的项目资金申请不予拨付。
第十四条 前置评审没有通过的,由项目牵头单位根据专家组建议和意见重新修订,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经评审后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并严格按照国家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 智慧社会项目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智慧社会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当包括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应用的设计,并能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需要。涉密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承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应与涉及秘密技术的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合同。项目交付前需经信息安全和性能测评。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实施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实行项目全流程风险控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事前风险审核、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检查,对期限内项目定期做出风险预警提示和风险评估报告。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定期对项目实施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与管理。
第十八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在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后,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和安全评测认证。未经验收、安全评测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3个月试运行情况及相关的数据资料。
第二十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经过1年运行后,对项目决策、建设和运行过程进行系统调查,客观地对比、分析和总结。项目后评价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维护运行经费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全市的基础数据库、地理框架信息系统、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大数据展示运营中心、政务云平台和机房等基础性建设项目,以及网上协同办公、视频监控等综合性项目要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建设、共享使用。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系统逐步向统一平台整合。
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市财政局要对各单位现有机房运转、系统维护、网络接入的经费进行摸底并审核。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再需要单独运行的机房,网络要统一整合。整合后,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中心机房和全市范围的垂直专业网,不得自行接入国际互联网。
第二十二条 承担建设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家、省或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建设或以其它单位名义建设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将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等级的单位。
第二十三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全市智慧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和阶段建设需要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清单。有特殊业务要求或规定的需要单独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向市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说明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单独建设。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经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方案实施项目,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变更。项目确须进行变更的,需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设计变更,造成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追究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导致投资超预算的,不再批准追加投资。
第二十五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质量实行保修制度。承揽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对信息化工程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揽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议由授予资质的机关按程序撤销或者降低其相关资质;对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的信息化建设计划项目,应列入财政预算,投资超过200万元的须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备案。涉及数据共享交换、民生和公共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项目,须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查。
第二十九条 各建设项目的实施须有第三方监理单位介入进行项目监理。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市政府设立智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榆林智慧社会建设和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
第三十一条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预算下达,参与项目的审查、评审,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申报。提出专项资金的列支项目、年度资金安排意见和项目进度资金安排意见。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决算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统筹安排,专户管理,分项使用。
第三十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基础优先、服务民生、应用引领、资源共享、讲求效益的原则,全额用于智慧社会项目建设和市信息化基础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
第三十四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固定资产登记。
第三十六条 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形成的所有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政府投资建设以及各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政务数据等虚拟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统筹管理。项目采取BT方式,由企业垫资建设的,项目设施产权归政府,市财政分期付款偿还。项目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使用的,项目设施产权归企业,市财政支付租用费。
第三十七条 智慧社会建设各项目的资产分别由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制度,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负责资产的使用与维护,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原始记录,严格资产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级本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应急处理、监测和运维机制。
第三十九条 智慧社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须根据等级保护或分级保护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检测。
第四十条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政务认证、安全监控、应急管理、数据容灾备份等平台和机制。
第四十一条 加强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智慧榆林项目设计、建设、运维管理等各环节的领导与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追究机制,推行实名制,加强违反信用行为的惩戒制度建设。
第四十二条 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防范综合支撑平台,提高对网络运行故障、网络违法犯罪、网络失泄密等的监控、执法与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一是采取薄利多销方式,促进商品销售。
二是采取销售绩效考核方式,鼓励销售人员多销多得。
三是消费让利方式促销,购买商品达到一定金额给予一次性让利奖励。
四是以质量赢得客户,坚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赢得更多的回头客。
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十、智慧教育家长管理办法
智慧教育家长管理办法
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智慧教育成为教育界的一个重要趋势。这种教育模式利用先进的技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式,让教学更加高效、有趣。在这一新的教育模式中,家长的角色也变得更加重要,他们需要了解如何有效地管理智慧教育,以更好地支持孩子成长。
利用技术实现家长管理
智慧教育给家长提供了更多的关于孩子学习情况的数据和信息,让他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孩子的学习进展和需求。家长可以通过学习管理平台查看孩子参与的课程、作业完成情况等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些技术工具为家长提供了更多的管理方式,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监督和指导孩子的学习过程。
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家长在智慧教育中的作用不仅仅是监督学习,更重要的是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家长应该与孩子保持开放的沟通渠道,了解他们的学习动态和心理状态。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家长才能更好地了解孩子的需求和问题,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家长在智慧教育中扮演着制定学习计划的重要角色。他们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确保孩子能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通过学习管理平台,家长可以设定学习目标、监督学习进度,并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调整学习计划,让学习更加有针对性和高效。
鼓励和激励孩子
在智慧教育中,家长的鼓励和激励对于孩子的学习动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应该及时发现孩子的进步和努力,并给予积极的反馈和奖励。他们可以在学习管理平台上记录孩子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励孩子不断进步。
关注孩子的情绪与健康
除了学习成绩,家长还应该关注孩子的情绪和健康状况。智慧教育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一些额外的压力和挑战,家长需要及时发现孩子的不适和问题,并给予关心和支持。他们可以通过沟通和观察,了解孩子的情绪变化,及时干预,确保孩子在学习过程中保持健康和平衡。
与教师建立合作关系
除了与孩子的互动之外,家长还需要与教师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家长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教育平台,与教师沟通孩子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支持孩子的发展。通过与教师的合作,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以便在家中给予更有针对性的帮助。
结语
智慧教育为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家长作为孩子教育中的重要角色,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并通过科技手段更好地支持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析,家长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智慧教育的管理方法,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